据哈尔滨旅行社报道10月1号开始施行,为旅游行业带来全新面貌,但新旅游法也有一些游客不理解。长假之后,黑龙江省有有旅行社竟然接到了游客因为去不了购物店或自费景点而抱怨旅行社、导游的“另类”投诉。
国 庆节期间,哈尔滨市陈女士参加一家旅行社的“新马泰8日游”。旅游归来,陈女士不见出游归来的兴奋,倒是向旅行社反应了“导游服务太差” 的意见。细问之下,原来“罪魁祸首”是行程中的无购物安排。导致她去的时候打算要买的东西一件没买到。由于行程中没有购物安排,人生地不熟语言又不通的陈 女士向导游求助,问哪里可以买到合适的礼物和特色产品,不想导游谈“购”色变,说:“不要问我,我不能向你们推荐购物点,否则会被公司处罚。”导游谨言慎 行,陈女士和同行的游客却不满意,他们认为:“导游就是为我们玩得好提供服务的。大家出来都是想观光,顺便购物,导游明知道在哪里却不说,服务从何谈 起?” 我们了解到,旅行社除了向游客耐心解释新旅游法对他们的约束,目前还没有办法。因为鉴于《旅游法》中“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 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新规定,“十一”前,黑龙江省内多家旅行社将购物店行程或自费景点从原来行程中全部剔除。其实现在还是有不少游客不断询问有 没有价格低些,可以带购物店的行程,但都被旅行社回绝了。其实旅行社拒绝客户的购物需求,相当于把送上门的生意推出去。但目前对于旅行社来说宁可一刀切, 也不会冒顶风上的风险,而且多数旅行社都有类似心态。
对此,哈尔滨旅游质量监督所旅游质量投诉热线电话的工作人员说,不得指定具体 的购物场所是《旅游法》的最大亮点。现在的旅游线路也应当符合旅游法的规定,不应该有这些购物店。而一些旅游业内人士表示,《旅游法》出台后,部分出境游 线路调整、规划得还不尽合理,相信一段时间后,旅行社会为游客规划出更丰富、合理的线路和产品。 |